top of page

從投票權到月經稅:200年來的德國性別運動

在大家心中,德國女性是怎麼樣的形象呢?勇敢、獨立、有想法(而非柔弱、被動、依附於家族)似乎是許多人對當代德國女性的「刻板印象」。不過,現在這個「與男性平等」的「性別角色」(Geschlechterrolle),是怎麼一點一滴形成的?


今天的文章主題是德國的婦女運動(Frauenbewegung)/女性解放(Frauenemanzipation),敘述過去近200年來德國婦權運動是如何開始的?各個年代的女性主義者分別是為了什麼走上街頭?「人人平等」被寫入《基本法》以後,德國還需要女性主義嗎?還有,此時此刻德國最夯的性別議題又是什麼?你對德國、女性主義、或德國的性別運動感興趣嗎?就讓我們一起了解吧!


細說從頭:工業革命與近代性別角色的形成


要談德國女性怎麼從「男主內、女主外」性別刻板印象(Geschlechtsstereotypen)中解放出來,得先從性別刻板印象怎麼形成開始。從性別去研究歷史的德籍歷史學家Karin Hausen認為,這與「工業革命」息息相關。究竟蒸汽機的發明,是怎麼影響性別刻板印象的?

原來,在工業革命之前的封建社會,家務與勞動通常沒有什麼區別、且是由男性女性一起負擔的;但是工業革命帶來的工廠與都市化現象,使得「勞工」要踏出家門去生產線工作,在工業化初期,工廠的勞動多由男性從事,因此,照顧小孩、打點家裡等工作就留給了留在家中的女人


因而,當歐洲邁入現代化的同時,公/私領域(öffentlicher und privater Raum)的界線越來越明顯,社會對男人和女人的期待也越來越不同——男人就該出去公領域工作,女人待在私領域照顧家庭。儘管在工業革命之前,男女就已經「有別」,但是近代的各種性別刻板印象(如女性為了照顧家庭,要感性、有母愛、無私;在公領域的男性除了工作技能外,也有理性思考的能力),卻是在此階段因為物質層面的變化,而越發確立起來。




[1850年代~1933年]

第一波婦女運動:追求工作權與公民權!

上述的性別刻板印象,結構性地排除了女性參與公領域事務的機會,她們不只工作權受到限制,更沒有男性享有的參政權(「政治事務是要由理性的人來決定!」)。這樣的不平等,自然引起不平之鳴。出身自資產階級(Bürgertum)的婦女不滿意只有男人可以參與政治,來自無產階級的女性則重視勞動方面的平等,儘管爭取的重點不同,卻一同成就了第一波婦女運動的開端


在這個時期,婦女運動主要爭取的是工作權(比如同工同酬)以及公民權(參與公共事務)。1900年結出第一個勝利的果實——女生是直到這一年開始,才能上大學受高等教育。到了1908年,女生開始可以正式成為社團(Verein)和政黨(Partei)的成員。1919年或許是德國婦女運動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——女生也可以投票了!


[1933年~1945年]

希特勒掌權後的沈寂:最理想的愛國女性,就是當一位好媽媽!


就在婦女運動漸漸開花結果的時候,希特勒的上台,讓一切倏然沈寂。納粹政權的婦女政策一樣是以「國族主義」為核心,女人也要愛國,愛國的女人就是當好媽媽,為帝國孕育、生產更多優秀的雅利安人

因此,儘管在納粹統治下,女性可以成為納粹黨員,但並不被鼓勵參與政治。納粹政權的政策將她們再度推回既有的「私領域」中相夫教子,將「母親形象」與「女性的理想形象(Idealbild)」劃上等號。儘管這樣的政策路線在戰爭後期需要人力時稍有改變,但是可以想像,納粹政權用絕對的權力,重新鞏固了威瑪共和之前的女性形象,以「無私、奉獻、溫柔、照護」等理想標籤重新束縛了德國的女性


[1945年~1950年代]

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建立:「男女平等」入憲


希特勒的第三帝國隨著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而滅亡,1949年,德意志聯邦共和國(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)在戰後的百廢待舉中立國,這也迎來了婦女運動的復甦。


這個戰後剛成立的國家也頒布了新的憲法(Verfassung)《基本法》(Grundgesetzt),不少當年第一波婦女運動中的要角如伊麗莎白‧塞伯特Elisabeth Selbert),在此時重新活躍起來,並立下歷史性的功勞——過去的威瑪憲法雖然也主張男女平等,但是加上了曖昧的「基本上」(grundsätzlich)一字,為執法者保留了模糊的解讀空間,不過,在塞伯特等人的奔走下,《基本法》第3條第2款明明白白、簡潔有力地寫下:「男女平等」(Frauen und Männer sind gleichberechtigt.),剷除了任何將性別歧視合法化的可能性,第3條第3款也提到,沒有誰可以因為性別而獲得特權或受到歧視。因此,塞伯特也被稱為「憲法之母」。



從此,就司法而言,德國的男性與女性真正地享有平等的地位,《基本法》第3條也成為了日後德國婦女運動爭取「男女平權」最堅實的論據基礎。在此之前的「丈夫有權決定家用、育兒方式、居住地」等等法律條文,顯然都違背了《基本法》的精神,而被一一檢討、修正,比如在1962年,德國女性首度可以開設自己的銀行帳戶。

Niemand darf wegen seines Geschlechtes, seiner Abstammung, seiner Rasse, seiner Sprache, seiner Heimat und Herkunft, seines Glaubens, seiner religiösen oder politischen Anschauungen benachteiligt oder bevorzugt werden.——Grundgesetz Artikel 3
沒有任何人得因為其性別、籍貫、種族、語言、家鄉、信仰、宗教或政治立場遭受歧視或享有特權。——《基本法》第3條


[1960年代~當代]

第二波婦女運動:超越齊頭式的平等


1960年代是充滿浪漫、激情、理想主義的年代,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,婦女運動也更加茁壯。這個時候的女性主義者不再只追求「跟男性一樣」(因為這已經是理所當然了!),而為自己身為「女性」的身份爭取更多權益。


「我的肚子是我的」(Mein Bauch gehört mir!)可以說是轟動全國的一次婦女運動。這個由家喻戶曉的婦運領袖施瓦澤(Alice Schwarzer)所發起的運動,爭取的是女性的「墮胎權」。




在1971年,施瓦澤發起「我墮過胎——並要求所有女性都要享有這個權益」(Ich habe abgetrieben - und fordere das Recht dazu für alle Frauen),在當年,「人工流產」仍被貼上許多負面標籤,無論是道德譴責、宗教立場或社會歧視,都對遭遇非預期懷孕的女性施加了更多不必要的壓力,而且從沒有人敢公開談論此議題。新聞工作者出身的施瓦澤,在當年首度打破了這個「不能說」的禁忌,也一路為婦女權益奮鬥至今。


[當代]

從「婦女運動」到「性別運動」:百花齊放!酷兒、跨性別與月經稅


在今天的德國,「婦女運動」一詞似乎有那麼一點點過時,「女性主義者」在特定情境中還可能略帶一點貶義,原因當然不是所有性別壓迫都早就消失了,而是因為這個運動包容了除了「女性」以外更多受壓迫的群體。因為自己的性別和性傾向而受到壓迫的不只「婦女」,LGBTQ族群也同樣長年在法律上與社會上受到歧視,因此「性別運動」聽起來更加符合現在為所有群體一同追求平權的調性。

在這個百花齊放的年代,性別運動已經不只著眼於「與男性一樣」的參政權或工作權,在街頭上高聲吶喊的人也不僅僅是為了「婦女權益」,而是一起追求更加多元而平等的社會。在今天,該如何保障同志與跨性別者的人權,也成為性別運動的重要議題。

比如,從2013年開始,德國的身分證、駕照等法律文件上,「性別」欄位除了原有的「男/女」外,更多了「 X 」(第三性別)這個選擇,讓不認為自己是男生也不認為自己是女生的族群(如雙性人)不用被迫二選一。


此外,「月經税」更是新時代的性別議題之一:「月經税」具體而言指的是各國政府對生理用品課徵的稅,在世界上許多國家,生理用品都被列為醫療用品(或其他類別)而非生活用品,因此被課了較高的稅;因此,也有許多人半自嘲地用「月經税」來泛指女性為了生理期必須多花的錢。

德國的生理用品稅率自2020年1月1日起,由19%(奢侈品的稅率)降為7%(生活必需品的稅率),被外界讚為是實質往平權邁進。除了德國以外,世界上也有越來越多國家的政府著手改變,讓女性不用為了先天的身體特徵多付出更多金錢。





希望今天的文章帶你稍稍了解了德國婦女運動~性別運動的發展歷程,也一起認識這個漫長過程中勇敢的人物與閃耀的時刻。

你自認是個女性主義者嗎?看了德國的運動史,你覺得與臺灣的進程有哪裡相似或相異?又希望臺灣和德國在哪些方面互相向對方學習呢?歡迎留言與大家分享你的想法!

476 次查看0 則留言

最新文章

查看全部

改變20世紀的5位德國領導人

過去的文章中我們曾經分別介紹5位說德文的女士和男士,他們各自用不同的方式書寫了歷史。在刊出後,也有讀者提及「那希特勒呢?」確實,帝國元首希特勒的所作所為,也留給後世巨大的影響,儘管那是深沈的傷痛、怨懟與遺恨。 那你知道,除了希特勒以外,還有誰曾經在20世紀領導德國嗎?這些掌舵者們各自又做了哪些歷史性的決定,使德國成為現今的模樣?在今天的文章中,我們將介紹「5位改變20世紀的德國領導人」,並藉此一起

bottom of page